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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办法(全校一般性要求)

Date: 2010-06-15Written B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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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办法
(全校一般性要求)
 
一、成绩合格线
研究生院制定全校统一成绩合格线,各招生院系在不低于全校统一成绩合格线各项要求的前提下,可提出本院系的成绩合格线。
全校统一成绩合格线
 
初试成绩要求
复试成绩要求
非民族骨干计划考生
外国语成绩不低于46分
业务课1、业务课2成绩均不低于60分
同等学力考生的政治加试成绩不低于60分
面试不低于60分
同等学力考生的两门专业课加试均不低于60分
民族骨干计划考生
外国语成绩不低于39分
业务课1、业务课2成绩均不低于77分,且业务课总分不低于171分
同等学力考生的政治加试成绩不低于60分
面试不低于60分
同等学力考生的两门专业课加试均不低于60分
二、各院系招生名额
1、名额分配
按有合格生源的导师人数分配各招生院系的招生名额。招生院系按下发的招生名额分配各导师的招生数。
校外联合培养导师挂靠在我校在职导师后,不单列招生,不分配招生名额。
2、导师招生人数的限制
在有合格生源的前提下,每位导师最多招收2名非民族骨干计划考生,仅限招收1名民族骨干计划考生。
每位导师招生总人数不超过3人(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),根据《中央民族大学2010年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确认的暂行规定》的要求,招收3人的导师需从其科研经费中划拨一定资金到校财务助研专项基金。
3、名额分配表
招生院系
非骨干招生计划
骨干招生计划
藏学研究院
4
3
朝鲜语言文学系
3
 
法学院
9
2
管理学院
9
 
哈萨克语言文学系
1
1
教育学院
10
2
经济学院
10
1
历史文化学院
17
2
美术学院
1
 
蒙古语言文学系
6
2
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
28
1
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系
19
4
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
9
 
外国语学院
1
 
维吾尔语言文学系
3
2
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
9
1
音乐学院
1
舞蹈学院
1
 
哲学与宗教学学院
12
 
中国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研究院
7
3
中国少数民族传统医学研究院
6
5
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
4
 
三、  具体录取工作
1、招生名额:各院系按下发招生计划数和导师招生限额进行录取,不得超额;
2、考生成绩要求:考生成绩须达到学校成绩合格线要求(如招生院系自行提出成绩合格线,亦应达到),未达到者不予录取;
3、录取办法:达到成绩要求的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,按最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录取;
考生最终成绩=初试业务课总分(满分200分)÷2×初试成绩权重+复试总分(转换为百分制)×复试成绩权重
同等学力考生的各项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。
4、调剂录取:对于无合格生源的导师,在招生导师、考生双方均同意的前提下,可从同一招生院系、初试业务课科目相同的生源富余的导师处调剂录取1名过线考生(占用所在院系招生名额)。
四、录取名单公示和考生确认拟录取
各院系提出拟录取名单,研招办审核通过后,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5天。预计从6月25日开始陆续分院系公示名单。
公示期间,拟录取考生须到研究生院网站进行拟录取确认,未确认考生视为放弃。